城市排水防涝设施数据采集与维护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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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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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排水防涝设施数据采集与维护技术规范
GB/T 51187-2016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施行日期: 年月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
第1250 号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城市排水防涝设施数据采集与维护技术规范》的
公告
现批准《城市排水防涝设施数据采集与维护技术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 /
!"#,自 年月日起实施。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6 年8月18 日
前言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请组织开展城市排水相关标准制修订工作的函》$建标
%&'# 号(的要求,规范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
际标准和国内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编制了本规范。
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是:.总则;.术语;&.基本规定;.数据采集; .
数据录入;#.数据校核;.数据维护与使用。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由清华大学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本规
范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清华大学$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大学环境节
能楼 & 室;邮编:!(。
本规范主编单位:清华大学
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本规范参编单位:北京清控人居环境研究院有限公司
住房城乡建设部城镇水务管理办公室
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市城市建设设计研究总院
北京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中国城市科学研究会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员:陈吉宁$以下按姓氏笔画排序(
马洪涛 王家卓 支霞辉 牛璋彬 吕永鹏 刘小梅 杜鹏飞 李王锋 佟庆远
张伟 张晓昕 张善发 陆露 陆松柳 陈玮 赵冬泉 胡应均 徐慧纬 盛政 董欣 曾思育 谢映霞
戴孙放
本规范主要审查人员:杨向平 唐建国 杭世琚 周玉文 车伍 李激 刘达克 信昆仑 庄敏
捷 张晓亮 李萍
1 总 则
..为科学、规范地开展城市排水防涝设施数据采集与维护工作,建立格式统一、
信息完整的城市排水防涝设施数据库,提高城市排水防涝设施的规划、建设与管理水
平,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适用于城市排水防涝设施的数据采集、录入、校核、维护与使用。
..&城市排水防涝设施的数据采集与维护,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
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 语
..城市排水防涝设施
城市区域内具有排水防涝功能的各类设施的统称,包括:源头控制设施、雨水口、
检查井$窨井(、排水管渠、泵站、闸门、阀门、截流设施、雨水调蓄设施、溢流堰、
排放口、地表雨水行泄通道、污水处理厂等。
..地表雨水行泄通道 )*
输送、排放排水管渠不能接纳的雨水的地面通道,包括排水干沟、排水干渠、部分
市政道路等。
..&排水设施地理信息系统 +$,-(
利用地理信息系统$,-(技术,实现对排水防涝设施空间与属性数据的显示、编辑、
查询、统计等功能的数据管理系统。
..排水设施信息化管控平台 "
+
基于在线监测、数学模型、地理信息系统等先进技术,实现排水防涝设施的数据维
护、运行管理、情景模拟、风险评估、指挥调度、动态决策等功能的排水行业应用系
统。
.. 排水防涝设施拓扑关系
城市排水防涝设施、汇水区、受纳水体等要素之间的邻接、关联和包含关系。
..#排水防涝设施标识码 .
对排水防涝设施进行唯一标识的代码。
3 基本规定
&..城市排水防涝设施数据采集对象应包括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和受纳水体。
&..城市排水防涝设施数据采集内容应包括排水防涝设施的空间数据、属性数据
和运行维护管理数据。
&..&城市排水防涝设施数据采集与维护应包括数据采集、录入、校核及更新等工
作。
&..城市排水防涝设施数据采集与维护应遵循下列原则:
客观性原则:应按城市排水防涝设施数据采集要求,建立质量控制和数据校核机
制,数据应真实反映城市排水防涝设施的现状;
系统性原则:应以源头控制设施、排水管渠及附属设施、雨水调蓄设施、地表雨
水行泄通道、受纳水体等要素为整体系统,建立完整的拓扑关系;
&动态性原则:应更新与完善城市排水防涝设施数据库,保持数据的现势性,并应
建立排水防涝设施在线监测系统,实现动态监测与管理;
共享性原则:在数据采集与维护工作中应整合和利用现有数据资源,数据成果应
通过多种方式共享使用。
&.. 应基于地理信息系统技术开展排水防涝设施数据的采集、录入、校核、使用
及更新。
&..#应建立城市排水防涝设施数据库的动态更新机制,更新周期不应超过一年。
&..在开展城市排水防涝设施普查工作前,应制定数据采集的实施方案。
&..!各地区应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数据采集、维护与管理的定额。
&../应按国家规定的保密制度要求,进行城市排水防涝设施数据的采集、录入、
校核、使用及更新,数据不得丢失和非法使用。
4 数据采集
4.1 一般规定
..城市排水防涝设施数据采集应包含下列工作内容:
收集已有的城市排水防涝设施的空间数据、属性数据和运行维护管理数据;
对城市排水防涝设施数据缺失或已有数据不准确的地区进行现场探测;
&对城市排水防涝设施进行监测与检测,采集运行维护管理数据;
建立完整的排水防涝设施拓扑关系。
..城市排水防涝设施数据的采集内容及格式应符合本规范附录0的规定,其中
基础数据项不得有缺漏。
..&同一地区排水防涝设施的数据采集与维护应使用统一的平面坐标和高程系统。
..应利用城市基础地理信息数据进行空间定位与地形分析,测图比例尺不应小
于:,宜采用 : 。
.. 城市排水防涝设施运营单位应采用电子化档案方式存储运行维护管理数据,
宜通过在线监测系统与业务管理平台进行数据的采集与管理,并宜建立数据自动更新
接口。4.1 一般规定
..城市排水防涝设施数据采集应包含下列工作内容:
收集已有的城市排水防涝设施的空间数据、属性数据和运行维护管理数据;
对城市排水防涝设施数据缺失或已有数据不准确的地区进行现场探测;
&对城市排水防涝设施进行监测与检测,采集运行维护管理数据;
建立完整的排水防涝设施拓扑关系。
..城市排水防涝设施数据的采集内容及格式应符合本规范附录0的规定,其中
基础数据项不得有缺漏。
..&同一地区排水防涝设施的数据采集与维护应使用统一的平面坐标和高程系统。
..应利用城市基础地理信息数据进行空间定位与地形分析,测图比例尺不应小
于:,宜采用 : 。
.. 城市排水防涝设施运营单位应采用电子化档案方式存储运行维护管理数据,
宜通过在线监测系统与业务管理平台进行数据的采集与管理,并宜建立数据自动更新
接口。
4.2 数据类型及编码规则
..排水防涝设施数据类型应包括整型$,(、长整型$1(、字符型$2(、数值型$3(和
时间型$(。
..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及相关要素应按本规范表..的规定对空间数据进行
分层分类存储。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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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排水防涝设施数据采集与维护技术规范TechnicalcodefordataacquisitionandmaintenanceofurbandrainageandlocalfloodingpreventionandcontrolfacilitiesGB/T51187-2016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施行日期:2017年4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1250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城市排水防涝设施数据采集与维护技术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城市排水防涝设施数据采集与维护技术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T5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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