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电厂的设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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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电厂的设计规范
篇一: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工程设计规程-目录
生活垃圾资源综合利用项目设计规程
C.“垃圾焚烧发电”部分设计技术
C1. 一般规定
C1.1 生活垃圾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宜配套建设生活垃圾焚
烧发电工程,采用高温焚烧技术,对经过分选或分拣的生
活垃圾中的可燃固体废弃物焚烧处理,达到垃圾无害化、
量化目标,并回收利用热能资源。
本规程本部分适用于生活垃圾资源综合利用项目配套建设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工程设计。
C1.2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工程,应以“安全、可靠的焚烧生活
垃圾”为主要目的,在消除、控制垃圾污染的同时,“高效率
低成本地回收热能发电”,保障垃圾焚烧发电厂的环境效益
和社会效益,兼顾经济效益。
C1.3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工程建设,必须遵守国家能源和环
保、资源利用和清洁生产法律、法规和政策,应按照国家规
1
定的基本建设程序进行设计,且设计文件应按规定的内容
和深度完成批准审核。
C1.4 工程的设计和规划,应基于垃圾
和垃圾物性特性和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依靠技术进步,
采用先进成熟的工艺、设备和材料,焚烧垃圾,回收能源,
保护环境,严格控制二次污染。
C1.5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工程,宜与生活垃圾资源综合利用
项目统一规划,协调建设规模、工程用地、物料运输和运行
管理等要求。
C1.6 工程规模,应基于与生活垃圾资
综合利用项目处理能力的协调一直,根据可燃垃圾量和垃
圾热值条件,结合其发展变化因素,综合分析合理选择确
定。
垃圾焚烧设备的容量应与同步建设的发电设备能力配套,
一座工厂内焚烧线总的数量不宜超过六条,发电机组容量
等级不宜超过两种。
C1.7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工程设计,垃圾焚烧发电机组应适
应垃圾量和垃圾物性变化,满足低负荷稳定运行和污染物
排放控制要求,所生产的电力应上网但不考虑
参与调峰。
如果具备一定数量、稳定的供热或供冷需求,且供热或供冷
距离与技术经济条件合理时,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工程应优
2
先采用热电联产或热电冷联产方案。
生活垃圾焚烧产生的炉渣可综合利用,焚烧产生的飞灰属
于危险废弃物,应经过稳定化处理后卫生填埋。
C1.8 根据生活垃圾处理需要和资金落实情况,生活垃圾焚
烧发电工程可按规划容量一次建成或分期建设。分期建设应
总体规划,一次设计,分期施工或安装,并保障初期投入
运行和检修的必要配套设施完整。
C1.9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工程的规划和布置,应满足垃圾焚
烧发电工艺功能要求,便利人流、物流交通运输便利,与生
活垃圾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其他相关工程功能分区关系
合理利用地气象条件,节约用地,兼顾发展。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工程的建物布置,必须
求。主厂房(包括垃圾焚烧炉/车间车间
中控制,生产过程中的
性属于丁类耐火等级为二级垃圾储存仓配电
压器点火油罐(包括油泵房)电机,生
过程中的火灾危险性属于丙类耐火等级为二级。
C1.10
工厂年连续运行时不低于 8000 时要求。
C1.11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工程设计,除应本规程的规定
欢迎符合国家有关强制性标准和行标准的规
定。
3
C2. 物料管理
C2.1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工程的物料管理,应包括垃圾、焚
烧炉渣、焚烧飞灰及反应生成物、点火及助料和药剂
物料的计量、收与储存系统。
物料管理设计:物料分析,定,设备
选配,运行控制、检修护和车间布置等。
C2.2 进入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工程的垃圾,应进行物性分析。
生活垃圾物性分析包括:组分分析、分析和素分析。
生活垃圾组分分析,包括但不下列分析项目:
机物成分(%),无机物成分(%)
自然堆密(kg/m3)实对(kg/m3)
一般垃圾尺寸(mm)件垃圾尺寸(mm)
生活垃圾工分析,包括但不下列分析项目:
(%),灰分(%)发分(%)
固定(%),低发热值(kJ/kg)
熔点温度) (t1t2t3)
生活垃圾素分析,包括但不下列分析项目:
C(%)H(%)O(%)N(%)S(%)Cl(%)
Hg(mg/kgCd(mg/kg)Pb(mg/kg)F(mg/kg)Cr(mg/kg
)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工程的主要生活垃圾物性分析主要
项目,包括发热值、分和堆密度等标,除供分析
4
或变化发热值应
基于工分析和素分析,结合垃圾组分变化特和发展
趋势,合理设定设计值和核值。
C2.3 生活垃圾焚烧炉产生的焚烧炉渣和焚烧飞灰(包括烟
化处理统产生的应生成物)
项目:
焚烧炉渣:热减率(%)残碳(%)自然堆密(kg/m3)
, 级 配 尺 寸 (mm) 飞 灰 及 反 应 生 成 物 :
SiO2(%)Fe2O3(%)Al2O3(%)CaO(%)Cl(%)
酸 盐 l(%) , 以 及 重 金 属 (Hg(mg/kg) Cd(mg/
kg) Pb(mg/kg) Cr(mg/kg) Ne(mg/kg) Zn(mg/
kg) Cu(mg/kg))
C2.4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工程应设置计量,计量站包括
字式汽车衡交通指示装置、车辆识别装置、数据管理统和
数据通讯系统。
汽车衡的数量应不于两(与焚烧工程处理规模)
量能力应不于规定垃圾运送车辆
1.7 ,计量20kg汽车衡宜采用构型式
构台面道路标高保持平坦,且须设置栏杆
车辆识别装置应与汽车衡配套,数据管理统和数据通
DCS 接口协调,统一调度运行。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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